一 、經營流程及模式
(一)證券經紀業務
證券經紀業務的主要內容包括客戶賬戶管理、客戶資金與證券管理、交易委托、清算交割、檔案管理等。業務流程如圖22-2所示。
證券經紀業務主要是接受客戶委托指令,通過經紀業務專用席位向交易所發送客戶委 托,交易所撮合成交并回報,通過銀證轉賬系統劃轉資金,由登記公司進行日終清算和交收,證券公司按規則接收登記公司數據后進行二級清算和完成對賬、記賬等后續處理。
對于證券投資基金QFⅡ 的機構客戶等,證券公司一般設置機構服務部門專門開展相關經紀業務,并提供相應的研究和投資咨詢服務。
此外,證券公司通過自身經紀業務網點,為其他金融機構提供多種金融產品的代銷服務。代銷的金融產品來自公募基金、私募基金、信托公司、期貨公司、商業銀行、保險公司等。
圖 2 2 - 2 證券經紀業務流程
(二)投資銀行
1. 證券承銷與保薦業務
證券承銷與保薦業務主要經營流程一般包括:項目承攬與立項、改制輔導、盡職調查、文件制作、內部審核、證監會審核、發行上市和持續督導等若干環節。項目承攬與立項,是證券公司根據有關規定對目標企業的發展前景、成長性等了解和調查后交決策機構決定是否立項。改制輔導,是立項通過后指導目標企業規范公司治理、輔導目標企業完成改制措施。盡職調查和文件制作,是證券公司項目人員履行保薦人職責,充分了解發行人經營狀況及面臨的風險和問題,確保發行人符合發行條件,并按要求制作各種申報材料。內部審核,是證券公司投行質量控制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作出專業判斷確認是否符合發行或重組條件。證監會審核,是證券公司將發行人材料上報后,證監會按規定召開發審會決定是否通過。證監會通過后證券公司組織發行方案、組建承銷團、按要求披露信息、進行推介路演、詢價、定價配售、辦理資金清算和股份登記等。發行上市后按照證券法律法規在一定時間內繼續履行對發行人進行持續督導的義務。
2. 財務顧問業務
財務顧問業務主要服務于企業重大資產重組,主要包括兩大類業務形式:一是通過同行業產業升級以及同一產業內部整合,實現向產業鏈高端、新興環節的躍升,體現并購重組回歸實體經濟的良好態勢;二是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國企改革與供給側改革,并購重組主渠道作用得以發揮,相關交易占該項業務較大比重,收費模式以收取財務顧問費的形式實現。
(三)證券自營業務
證券自營業務一般包括以下環節:
1.投資研究。對宏觀經濟、行業發展動態、投資標的物基本情況等進行分析,對上市公司等進行走訪等調研活動,為投資決策提供依據。
2.投資決策。投資決策人員根據投資研究環節提供的分析,對投資品種、價格、時機、數量以及買賣方向等,在一定的授權范圍內進行決策,向交易人員發出明確的交易指令。
3.交易執行。交易人員根據投資指令進行操作并及時將執行結果反饋到投資決策人員。
4.交易清算。根據交易情況劃撥資金并進行相應的會計核算,記錄交易結果。
在證券自營業務各個環節,證券公司都有相應的風險控制措施,從操作合規性、投資規模、持股集中度等方面落實證券監管機關的要求。同時,在盈虧預警控制、交易對手控制、組合風險敞口控制方面都有比較成熟的制度和措施。
(四)資產管理業務
資產管理業務的業務流程一般包括:
1. 產品開發與推廣。主要是進行資產管理產品的設計、市場營銷與產品推廣活動。
2. 簽訂合同。接受客戶委托簽訂資產管理合同,對客戶資金來源和數額等進行審查。
3. 投資管理。按照資產管理合同和規定的投資范圍,開展投資研究、投資決策、交易執行、投資評估、賬戶與席位管理、交易清算及資金交收等。
4. 估值與核算。按照規定進行清算估值和財務核算,計算產品的資產凈值和單位凈值,為計劃份額的參與和退出等提供依據。
5.業務報備和信息披露。證券公司向證券監管機關提交資產管理產品申請、報批或報備手續,按規定進行資產管理產品信息披露等。
6.返還本金及收益。委托期滿或者按照資產管理合同約定,在扣除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費和報酬后,將本金和收益返還給投資者。
(五)融資融券業務
融資融券業務的主要流程包括:
①客戶準入、評級及授信。根據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要求,需要對客戶提供的身份信息、財產情況、收入情況、證券投資經驗、風險偏好等進行征信調查,并對客戶信用等級進行評定,對滿足準入條件的客戶進行合理的授信額度管理。
②投資者教育。主要包括向投資者介紹融資融券業務規則、揭示融資融券業務風險、引導客戶樹立價值投資的理念。
③合同簽署與管理。與客戶簽署融資融券業務合同、融資融券交易風險揭示書。
④客戶信用賬戶開立。為客戶開立信用證券賬戶和信用資金賬戶,與客戶和商業銀行簽署第三方資金存管協議。客戶信用交易賬戶和普通交易賬戶分開管理。
⑤擔保物的收取和管理。證券公司收取保證金和擔保證券。
⑥代理客戶信用交易。根據客戶委托發出證券交易和證券劃轉指令,為客戶辦理融資買入和融券賣出交易。
⑦息費的計算與收取。根據客戶實際融資融券金額和期限計算利息和費用,按約定時間收取客戶的融資利息和融券費用。
⑧風險控制。包括實時監控、逐日盯市以及強行平倉操作等。根據客戶的維持擔保比例變化情況,督促客戶及時追加擔保物或到期歸還資金與證券。
⑨信息披露與業務檔案管理。按照證監會和交易所要求及時報送融資融券業務信息,包括融資融券息費率、標的證券、可沖抵保證金證券及折算率、保證金比例等。
融資融券業務流程如圖22-3所示。
(六)其他證券業務
1.投資咨詢業務
投資咨詢業務是證券公司接受客戶委托,向客戶提供涉及證券和證券相關產品的投資建議服務,輔助客戶作出投資決策,并直接或者間接獲取經濟利益的活動。它是證券公司在提供傳統交易通道的同時,以自己的專業為滿足投資者多樣化的投資需求提供的財富管理活動。
主要業務流程包括:了解客戶、客戶風險承受能力評估、選擇適當的服務模式、提供投資顧問產品、結算投資顧問費用、客戶回訪等。
2. 公司IB業務
證券公司從事IB業務,應當與期貨公司簽訂書面委托協議,按照委托協議對期貨公司承擔介紹業務受托責任。
(1)協助辦理開戶手續。證券公司建立完備的協助開戶制度,對客戶的開戶數據和身份真實性等進行審查,向客戶充分揭示期貨交易風險,解釋期貨公司、客戶、證券公司三者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告知期貨保證金安全存管要求;并及時將客戶開戶資料提交期貨公司,期貨公司復核后與客戶簽訂期貨經紀合同,辦理開戶手續。
(2)提供期貨行情信息、交易設施,協助維護期貨交易系統的穩定運行,保證期貨交易數據傳送的安全和獨立。
(3)證券公司不得代理客戶進行期貨交易、結算或者交割,不得代期貨公司、客戶收付期貨保證金,不得利用證券資金賬戶為客戶存取、劃轉期貨保證金。

圖 2 2 - 3 融資融券業務流程
3.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
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的業務流程一般為:
①需求確認。客戶以所持有的某種股票或其他證券發起融資需求,證券公司對標的證券進行評估,確定質押率并出具質押回購方案,方案取得客戶確認。
②客戶提交項目資料,證券公司開展盡職調查,為客戶進行評級,達到準入條件的正式立項。
③項目審查、出具質押評估報告、出具項目審核意見。
④客戶提交項目資金使用計劃,證券公司與客戶簽署質押回購交易協議書。
⑤息費的計算與收取。根據客戶實際融資金額和期限計算利息,按約定時間收取客戶的股票質押融資利息 。
⑥風險控制。包括實時監控、逐日盯市以及強行平倉操作等。
二 、價格機制
證券業務的定價機制主要是市場定價機制,并在一定范圍內受到監管約束,可以概括為以下幾類:
(一)收費類業務的定價機制
1.證券經紀業務定價機制
中國證監會對證券公司開展證券經紀業務收取的交易傭金實行最高限價向下浮動的制度,證券公司向客戶收取的傭金(包括代收的證券交易監管費和證券交易所手續費等)不得高于證券交易金額的3%,也不得低于代收的證券交易監管費和證券交易所手續費等。A 股、證券投資基金每筆交易傭金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B 股每筆交易傭金不足1美元或5港元的,按1美元或5港元收取。證券公司根據自身情況確定傭金收取的標準,報注冊地監管機構備案。實際上,我國證券公司的經紀業務價格競爭十分激烈,傭金價格戰尚未結束。價格競爭的癥結主要在于,傳統證券經紀業務的本質是一種交易通道,而當前A 股市場投資者仍以對價格十分敏感的個人投資者為主,證券公司短期內難以建立差異化競爭優勢,不得已采取低價競爭的策略。特別是自互聯網金融興起以來,部分證券公司抓住“線上開戶”政策放開的機會,積極推行“降傭攬客”策略,導致行業平均傭金率快速下滑。過度的價格競爭并不能達到促使經紀業務轉型的目的,反而導致行業不良競爭。
2.投資銀行業務定價機制
根據證監會規定,證券公司向客戶提供代理買賣業務以外的其他服務,可由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確定收取標準。投資銀行業務的主體是股票、債券的承銷與保薦,并購重組財務顧問和全國代辦股份轉讓市場業務是投行業務的補充。證券公司開展投資銀行業務按照所承銷證券的規模以及一定的費率收取承銷手續費,其費率定價水平主要由市場決定。在行業同質化競爭激烈的背景下,近年來證券公司投行業務平均承銷傭金費率出現下滑,一些過度競爭的大規模融資項目費率較低甚至不盈利。
3. 其他收費類業務
代理銷售金融產品業務、托管業務等收費類業務的手續費費率基本圍繞市場水平,結合證券公司自身行業地位、競爭態勢和對具體業務的主導能力作出定價。
(二)投資類業務的定價機制
證券自營業務涉及投資類業務定價機制,其通常可分為場內金融商品交易投資業務和場外金融衍生品交易兩大類。
1.場內金融商品交易投資業務定價機制
場內金融商品交易投資業務定價機制由證券公司通過場內交易(即通過交易所或其他交易市場交易)投資股票、債券、基金等金融商品,并非以自身產品或服務交換對價,而是以投資各類金融商品賺取買賣差價、獲得股票分紅或債券利息為投資目的。而金融商品的價格是由市場決定的,其中股票IPO 發行價格一般由主承銷商通過詢價確定或與發行人協商直接定價;股票二級市場交易價格完全由市場決定;定向增發股票在不低于停牌前20個交易日平均股價90%的基礎上由發行方和認購方協商決定;債券的發行價格由票面利率和市場利率的關系決定,債券轉讓價格由轉讓市場決定。因此證券公司場內交易投資業務一般不涉及如何給出定價問題,而主要是考慮金融商品的遴選、投資組合、投資方向和買賣時機問題。
2. 場外金融衍生品交易定價機制
證券公司場外金融衍生品交易業務主要包括收益互換、場外期權、利率互換(掉期)等,是證券公司為滿足投資者多樣化的風險管理和投資需求而開展的業務。場外衍生品的定價一般是通過建立一套定價模型,綜合考慮多個變量確定的。證券公司業務實踐中一般不與客戶對賭,而是運用交易策略對沖風險。以場外期權為例,該業務中證券公司作為賣方向客戶收取名義本金一定比例的期權費,期權費率的高低取決于證券公司產品設計能力、風險定價能力和資本管理能力等。
(三)融資類業務的定價機制
融資類業務是以客戶為導向,使用自有資金輔助客戶交易,為客戶提供金融產品、交易工具和風險管理服務的業務。融資類業務主要包括融資融券業務、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等。
證券公司開展融資類業務主要以賺取息差為目的,其定價機制一般是在覆蓋業務成本的基礎上,圍繞市場價格進行定價。融資類業務覆蓋成本是業務開展的基本前提,業務成本包括公司對外融資成本、業務的稅收成本和風險撥備等。融資成本充分考慮邊際影響,不局限于存量融資成本,也包括新增融資成本;稅收成本則包括增值稅等稅費;撥備按照行業法規和證券公司風險管理政策制定。其中市場價格對業務定價發揮主要影響,證券公司在此基礎上根據自身行業地位、業務開展特點、競爭態勢、客戶信用情況、抵押品狀況等多種因素最終確定定價。
三、盈 利 模 式
根據《證券法》規定,證券公司經營證券經紀、證券投資咨詢,與證券交易、證券投資活動有關的財務顧問業務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000萬元;經營證券承銷與保薦、證券融資融券、證券做市交易、證券自營、其他證券業務之一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億元;經營證券承銷與保薦、證券融資融券、證券做市交易、證券自營、其他證券業務中2項以上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億元。證券公司的盈利模式主要取決于其所開展的業務種類。中國證券行業協會公布的數據顯示,從近幾年證券行業整體 情況來看,證券經紀業務、證券自營業務、證券承銷與保薦業務、證券融資融券等資本中介業務,占整個證券行業全部營業收入的比重均在75%以上,這四大支柱型業務構成了證券行業盈利模式的主體。
(一)證券業的主要盈利模式
1. 經紀業務以提供交易通道獲取手續費和傭金為盈利模式
證券經紀業務主要通過為客戶提供交易通道服務、從事證券經紀業務來賺取手續費和傭金,盈利模式主要依賴于牌照、營業網點等介質通道和信息化交易系統,同質化競爭較為明顯。此種盈利模式之下,經紀業務收入主要取決于股票成交金額與傭金費率兩項指標。
2. 自營業務以獲取投資標的差價和紅利(利息)為盈利模式
證券自營業務是證券公司通過自身承擔風險、進行投資獲得收益的業務。目前我國證券公司自營業務的盈利模式較為傳統,主要通過權益類投資和固定收益類投資來賺取差價或紅利(利息),收益的波動性較大。近年來股指期貨、國債期貨、個股期權等金融衍生工具的出現,豐富了證券公司的交易投資品種,提高了證券公司風險對沖能力。證券公司自營業務對風險管理的要求較高,偏向于通過交易結構的設計和提高交易策略的有效性賺取絕對收益,從而降低市場波動對證券自營業務業績的影響。
3. 投資銀行業務以提供資本市場專業服務,獲取手續費為盈利模式
證券公司證券承銷與保薦主要通過為企業客戶提供股票或者債券融資,來獲取承銷、保薦等手續費收入。此外,通過在兼并收購等企業重大經營活動中提供專業財務顧問服務等,賺取一定的財務顧問服務費收入。
4. 融資類業務以提供資金獲得利息為盈利模式
我國證券公司融資類業務起步較晚,近年來發展迅速,已經成為證券公司越來越重要的利潤來源。證券公司開展融資類業務主要以向客戶收取的資金利息和自身融資成本之間的息差為盈利模式。但由于證券公司不能像商業銀行那樣吸收儲蓄存款,自身融資成本較高,主要依靠發行債券、在銀行間金融同業市場融資、向中國證券金融有限公司轉融通等方式籌集業務資金,因此證券公司總體息差較小,同時融資類業務對證券公司風險管理能力要求較高。
(二)證券業盈利模式的多元化發展趨勢
近年來,證券業多元化發展趨勢日益明顯,盈利模式逐漸由傳統的“通道驅動”和 “看天吃飯”,轉變為“資本驅動”和“專業驅動”,證券業抗周期性正在逐步增強,通道 型盈利模式逐年下降。根據萬德信息發布的數據,2013—2018年,我國證券公司代理買賣證券業務凈收入占總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48%、40%、47%、32%、26%、23%,除2015年因股票二級市場行情高漲之外,近年來總體趨勢表現為以證券經紀業務收入為主的“通道型”業務模式正在被證券公司多元化的盈利模式慢慢替代。
資產管理業務發展迅速,已經逐漸成為證券公司除上述四大支柱型業務之外又一個重要的收入來源。證券公司資產管理業務主要通過設計和發售資產管理計劃,來賺取管理費用和業績報酬。證券公司資產管理規模自2012年以來發展較快,但證券公司資產管理業務與銀行、信托、保險和基金等行業的資產管理產品構成競爭關系,證券公司資產管理業務的監管政策近期也發生了較大變化,業務發展面臨轉型和突破。